二手古董家具进口清关行提醒--如何确定古董家具清关计税价格
随着复古风的流行以及我国消费者购买力的提高,欧洲二手古董家具进口量也越来越多。但由于古董家具(如烛台、灯具、屏风及画框等)兼具实用与收藏价值,其价格可能有天壤之别。正是利用这种价格上的不透明,一些买家向海关低报价格,逃避进口环节的税收。与其他走私货物相比,二手古董家具的难点之一在于商品编码的正确归类以及与之相应的估价方法。要正确地办理此类走私案件,就必须对海关归类规则有所了解。
确定计税价格的不同方法:
《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计核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计核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嫌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珠宝制品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收藏品,应当按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有关鉴定部门确定的价值核定其计税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珠宝制品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收藏品即使能够确定成交价格,其计税价格也不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应当按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有关鉴定部门确定的价值核定其计税价格。而在本案中涉及的古董家具中包含烛台、吊灯、屏风、铜雕塑及油画等,上述货物是否属于收藏品直接影响到是适用《计核办法》第十六条还是第十九条来确定涉案货物的计税价格,从而影响到偷逃税款的计核进而影响到案件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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