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海外的朋友不明白在海外购买的自用家具和私人物品回国的时候是什么个进口情况,这里分享一下海关对于海外私人物品进境的一些要求:
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20种应当征税的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
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归国行李可携带境外购买不超过5000元+口岸免税店不超过3000元的商品是不需要交税的,超过部分是要缴纳关税的。
4、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
(1)外国公民:护照原件,工作证原件,居留许可(有效期一年以上),提供公司证明,进出口自用物品申报表签名盖章;
(2)香港人:需要提供他的回乡证,派出所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有效期一年以上,商务或定居),工作证,公司证明等;
(3)回国的中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原件,签证原件,如果已经拿了某一国的PR可以提供PR原件,公司证明,进出口自用物品申报表等;
(4)留学生:护照原件,签证,留学证明,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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